本报记者静河通讯员吕涛
本报讯在胜利广场经营一家手机专卖店的小老板李某某在店内销售山寨三星牌手机被人举报沈阳沈北重夺胜利势如破竹,警方对此案立案侦查后李某某成为犯罪嫌疑人。中山区法院庭审后确定李某某的犯罪行为侵犯知识产权沈阳沈北重夺胜利势如破竹,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其判刑。此案于今年5月生效。
2014年10月19日,李某某在胜利广场经营的手机专卖店内销售假冒三星牌手机,由于价格相对便宜,销量不错。然而好景不长,销售山寨三星牌手机至11月3日,接到举报的警方突击沈阳沈北重夺胜利势如破竹了这家专卖店,当场扣押沈阳沈北重夺胜利势如破竹了尚未销售的多种型号的假冒三星牌手机82部,价值人民币65355元。依法扣押沈阳沈北重夺胜利势如破竹了犯罪所得2万元。警方通过账本等证据,确定李某某短短时间内已销售出多种型号的假冒三星牌手机146部,销售金额为127450元。
法庭认为,李某某已销售手机金额达到犯罪既遂标准,未销售部分应认定为犯罪未遂。李某某确有悔罪表现,从轻处罚。中山区法院一审判决,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李某某判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依法追缴李某某的违法所得2万元上缴国库。李某某服判缴纳罚金。
发表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